教徒倒米
Sunday, May 20th, 2007 Posted in Protestant | 1 Comment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別人的仇恨、別人的愛護,總會有其原因。
多謝明光社等原教旨團體經常在說三道四、多謝福音派的堅壁清野,基督新教才如斯令人討厭、新教版的聖經也不會因此被超過二千多人投訴。即使同為耶教的天主教,卻沒有種下這樣多的仇恨。
謎一樣的標準
Friday, May 18th, 2007 Posted in Culture, Hong Kong Affairs, Protestant | No Comments »影視處決定不把《聖經》送檢,實在令人疑惑。以過去案例來說,《聖經》好應該送檢、並且評為二級。成事的話便是國際笑話?影視處以及淫褻物品審裁處本身就已經是個笑話。
先把影視處的聲明轉載於此,稍後的評論會逐點剖析。
《聖經》是宗教文獻,亦是人類文明的一部分,歷代相傳。影視處認為這些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因此,影視處不會將《聖經》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再思政教(二):帝國國教
Monday, September 25th, 2006 Posted in Catholic, Politics, Protestant, Thoughts of Church-State Relationship | 3 Comments »政教關係中的教,本身沒有指明是那一門宗教。然而,今時今日「政教分離」概念之出現,實與基督教過去的歷史所致。
是固,討論政教關係,必須對歐洲歷史有基本認識。對歷史一知半解而單單討論「政教分離」,很易就會誤會叢生。
邏輯混亂.不知所謂
Saturday, September 23rd, 2006 Posted in Hong Kong Affairs, Law, Protestant | 3 Comments »毛澤東說過「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雖則沒有調查不等於甚麼都不能說,但如果連對問題、邏輯的基本認識也沒有的話,說出來不是天方夜譚、就是貽笑大方。
二十日上訴庭駁回政府就廿一歲以下男男肛交違法之上訴,接納原訟庭大法官夏正民之解釋。夏正民指由於男女性交合法年齡為十六歲,作為男男唯一性交途徑之肛交,合法年齡亦應為十六歲 [1] 。明光社隨即發動聯署,要求政府上訴 [2] 。可是,明光社的聲明,卻令人側目。
基督新教的單一
Friday, June 9th, 2006 Posted in CUHK, Protestant | 3 Comments »學校是個大熔爐,人會因此而變得liberal。李國寶
1939-?, 現任東亞銀行主席兼行政總裁
的確,人在大學,眼界也自然會擴闊。筆者早前在一個英文課程中,就遇上了一位極虔誠的基督新教徒同學(下稱教徒同學)。
面對歷史、學會包容
Monday, May 29th, 2006 Posted in Catholic, Entertainment, Protestant | No Comments »歷史,已經過去了,發生了的事是上帝也不可以消滅。如何面對歷史、誰的歷史,正正是今日每一個人都要想的問題。
今午終於看了《達文西密碼》,電影早段節奏略嫌慢了一點,有不少鏡頭其實可以縮短。筆者並非電影專家,不敢亂說點甚麼;整體而言都不俗。而且,筆者著眼的,亦非其藝術手法。
還我創作自由
Monday, May 22nd, 2006 Posted in Entertainment, Protestant | 1 Comment »《達文西密碼》推出至今,一直引起教會批評。如當中的耶穌有結婚、生子,聖杯傳說等等,均被教會斥責為扭曲耶教信仰;更有不少教徒更呼籲擺看達文西密碼。
其實達文西密碼只是冰山一角,近年不少文藝作品都避不過基督教教會的指責。例如早前的《斷背山》、零四年的《受難曲》、以致《哈利波特》等等,都受盡基督教的鞭撻。基本上,教會對文藝創作的看法,還是停留在中世紀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