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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irport of Sunset</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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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To the freedom and intellectual future</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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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澳門政制改革建議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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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1 Jan 2012 10:32:16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Macau Politics]]></category>
		<category><![CDATA[Uncategorized]]></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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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政治制度改革，目的乃讓澳門政府更具民意代表性，立法會更反映人民訴求，並使權力間互相制衡而不致於腐化，使澳門社會利益受損。因此，澳門政治制度必須最終走至民主制度，即以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基準。 在此原則下，澳門立法會全體議員以及行政長官均由澳門永久居民以普及而平等之選舉產生。即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予以廢除、目前所有間選委任議席均改由直選產生。因應政制改革，相關《基本法》條文亦應一併修改。 公職選舉權 於民主制度下，所有澳門永久居民，應擁有同等選舉權、被選權、提名權以及被提名權；任何人如希望出任立法會議員或行政長官，祗須獲得一定數量澳門永久居民聯署提名即可。以目前澳門人口以及立法會議員得票作參考，參選立法會議員所須提名門檻不應高於五百人、參選行政長官之聯署門檻不應高於五千人。 公職選舉制度 為確保民意獲得充分反映，立法會議員應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聯立制。聯立制下可使各黨派意見獲得代表之餘、亦可反映地區問題。基於澳門地方細少，聯立制應以大選區比例代表制為主選出約三分之二議員，其餘則由地方選舉產生。比例代表制應改用相較反映得票比例之改良聖拉古計算法（Sainte-Laguë method），再輔以一定最低當選門檻（如百分之三），使各黨派議席與得票比例相若而又不至於小黨林立而無法討論。地方選區可參考目前堂區劃分，但應確保選區之間人口基數相約。 行政長官選舉應考慮採用排序複選制，使當選人可最大程序反應民意，並可促進大黨派與小黨派之間制衡妥協。 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間隔應相對固定，故立法會應改以五年一任。 制度運作 為使立法會發揮最大功效，立法會議員應可提出任何議案，包括公共開支、政府運作或政治體制而無須事前獲得行政長官同意。 民主過渡間安排 政制發展未必可以一步到位，但必須朝民主制度發展。立法會應不遲於二零二四年由普選產生。期間，立法會應每四年削減間選、委任議席各三席（若剩餘一席則一併取消），即二零一三年立法會選舉中有十八席直選、七席間選、四席委任；二零一七年則有二十五席直選、四席委任；到二零二一年則全體議員由選舉產生。為使制度轉型，應不遲於二零一七年設立四席分區直選議席，並於翌屆之內增加到約總人數三分之一，即八至十席。 行政長官選舉方面，應不遲於二零二四年由普選產生。在這之前，選舉委員會人數基本不變，於二零一四年改由全體澳門永久居民以普及平等原則選舉產生三百人，並於二零一九年轉型為提名委員會，並經由全體澳門人選舉行政長官，而最終於二零二四年廢除提名委員會。 此為澳門特區政府二零一二年政制發展諮詢建議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政治制度改革，目的乃讓澳門政府更具民意代表性，立法會更反映人民訴求，並使權力間互相制衡而不致於腐化，使澳門社會利益受損。因此，澳門政治制度必須最終走至民主制度，即以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基準。</p>
<p>在此原則下，澳門立法會全體議員以及行政長官均由澳門永久居民以普及而平等之選舉產生。即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予以廢除、目前所有間選委任議席均改由直選產生。因應政制改革，相關《基本法》條文亦應一併修改。</p>
<p><span id="more-487"></span><strong>公職選舉權</strong></p>
<p>於民主制度下，所有澳門永久居民，應擁有同等選舉權、被選權、提名權以及被提名權；任何人如希望出任立法會議員或行政長官，祗須獲得一定數量澳門永久居民聯署提名即可。以目前澳門人口以及立法會議員得票作參考，參選立法會議員所須提名門檻不應高於五百人、參選行政長官之聯署門檻不應高於五千人。</p>
<p><strong>公職選舉制度</strong></p>
<p>為確保民意獲得充分反映，立法會議員應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聯立制。聯立制下可使各黨派意見獲得代表之餘、亦可反映地區問題。基於澳門地方細少，聯立制應以大選區比例代表制為主選出約三分之二議員，其餘則由地方選舉產生。比例代表制應改用相較反映得票比例之改良聖拉古計算法（Sainte-Laguë method），再輔以一定最低當選門檻（如百分之三），使各黨派議席與得票比例相若而又不至於小黨林立而無法討論。地方選區可參考目前堂區劃分，但應確保選區之間人口基數相約。</p>
<p>行政長官選舉應考慮採用排序複選制，使當選人可最大程序反應民意，並可促進大黨派與小黨派之間制衡妥協。<br />
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間隔應相對固定，故立法會應改以五年一任。</p>
<p><strong>制度運作</strong></p>
<p>為使立法會發揮最大功效，立法會議員應可提出任何議案，包括公共開支、政府運作或政治體制而無須事前獲得行政長官同意。</p>
<p><strong>民主過渡間安排</strong></p>
<p>政制發展未必可以一步到位，但必須朝民主制度發展。立法會應不遲於二零二四年由普選產生。期間，立法會應每四年削減間選、委任議席各三席（若剩餘一席則一併取消），即二零一三年立法會選舉中有十八席直選、七席間選、四席委任；二零一七年則有二十五席直選、四席委任；到二零二一年則全體議員由選舉產生。為使制度轉型，應不遲於二零一七年設立四席分區直選議席，並於翌屆之內增加到約總人數三分之一，即八至十席。</p>
<p>行政長官選舉方面，應不遲於二零二四年由普選產生。在這之前，選舉委員會人數基本不變，於二零一四年改由全體澳門永久居民以普及平等原則選舉產生三百人，並於二零一九年轉型為提名委員會，並經由全體澳門人選舉行政長官，而最終於二零二四年廢除提名委員會。</p>
<p><em>此為澳門特區政府二零一二年政制發展諮詢建議文</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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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出口轉內銷】替補機制違憲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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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1 Jul 2011 08:00:28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Hong Kong Politic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63</guid>
		<description><![CDATA[前言 替補機制係荒謬，但筆者覺得大家要對須準問題，不能因有荒謬而一切皆錯。尤其法理細節上，須理解案例之間情況唔一定相同，不能單以「同一邏輯」就繼續推演、或者僅與其他制度對比而指稱違憲。 若讀者認為政府一定霸王硬上弓，那毋須討論法理細節。 立法會組成 立法會議員產生受兩條《基本法》所限： 第六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 第六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 條文決定了立法會最多[1]每四年就必須選舉一次。政府的確可以採用不知所謂的選舉制度[2]，但並不可能不再每四年舉行一次選舉。所以「以後唔洗選舉」肯定會違憲。 選舉 讀者先要理解自己於大選中投票，等同授權某名單於未來四年內以立法會議員身份代表讀者出席立法會。理論上，祇要每四年舉行大選、並且每個議席均按大選結果分配的話，立法會組成就可視為合憲。 當然，如何將名單所獲選票轉化成所獲議席係後話，而且須留意選票間票值不等本身並不構成違憲[3]。 敗部復活 此處並不討論制度本身問題、僅討論制度違憲與否。違憲與否取決於有無違反上述《基本法》條文。 此選舉制度會選出兩張名單： 「正選」議員：於多議席選區內，以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黑爾數額）選出所有該選區應選議席之議員。 「後備」議員：當決定了「正選」議員後，總有些名單仍有餘額並未轉化成議席。按照餘額多少，這些名單首名未當選者便會組成一張「後備」名單，以填補任何正選出缺。 以兩個選區為例： 九龍東選區 2008 年選區議席數：4　每席所須票數：59061票 胡志偉名單　16365票　相當於　0.28席 陶君行名單　28690票　相當於　0.49席 陳鑑林名單　53472票　相當於　0.91席 梁家傑名單　39274票　相當於　0.66席 李華明名單　48124票　相當於　0.81席 黃國健名單　50320票　相當於　0.85席 「正選」議員：陳鑑林、黃國健、李華明、梁家傑 「後備」議員：陶君行、胡志偉 香港島選區@2012制 2008 年選區議席數：6　每席所須票數：52238票 林翠蓮名單　02166票　相當於　0.04　席 何秀蘭名單　30887票　相當於　0.59　席 甘乃威名單　39808票　相當於　0.76　席 曾健成名單　10202票　相當於　0.20　席 曾鈺成名單　60417票　相當於　1.16　席 蕭敏華名單　01798票　相當於　0.03　席 勞永樂名單　20523票　相當於　0.39　席 陳淑莊名單　82600票　相當於　1.58　席 &#8230; <a href="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63">Continue reading <span class="meta-nav">&#8594;</span></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前言</strong></p>
<p>替補機制係荒謬，但筆者覺得大家要對須準問題，不能因有荒謬而一切皆錯。尤其法理細節上，須理解案例之間情況唔一定相同，不能單以「同一邏輯」就繼續推演、或者僅與其他制度對比而指稱違憲。</p>
<p>若讀者認為政府一定霸王硬上弓，那毋須討論法理細節。</p>
<p><span id="more-463"></span><strong>立法會組成</strong></p>
<p>立法會議員產生受兩條《基本法》所限：</p>
<blockquote><p><strong>第六十八條</strong>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br />
<strong>第六十九條</strong>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p></blockquote>
<p>條文決定了立法會最多[1]每四年就必須選舉一次。政府的確可以採用不知所謂的選舉制度[2]，但並不可能不再每四年舉行一次選舉。所以「以後唔洗選舉」肯定會違憲。</p>
<p><strong>選舉</strong></p>
<p>讀者先要理解自己於大選中投票，等同授權某名單於未來四年內以立法會議員身份代表讀者出席立法會。理論上，祇要每四年舉行大選、並且每個議席均按大選結果分配的話，立法會組成就可視為合憲。</p>
<p>當然，如何將名單所獲選票轉化成所獲議席係後話，而且須留意選票間票值不等本身並不構成違憲[3]。</p>
<p><strong>敗部復活</strong></p>
<p>此處並不討論制度本身問題、僅討論制度違憲與否。違憲與否取決於有無違反上述《基本法》條文。</p>
<p>此選舉制度會選出兩張名單：</p>
<ol>
<li>「正選」議員：於多議席選區內，以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黑爾數額）選出所有該選區應選議席之議員。</li>
<li>「後備」議員：當決定了「正選」議員後，總有些名單仍有餘額並未轉化成議席。按照餘額多少，這些名單首名未當選者便會組成一張「後備」名單，以填補任何正選出缺。</li>
</ol>
<p>以兩個選區為例：</p>
<blockquote><p><strong>九龍東選區</strong><br />
2008 年選區議席數：4　每席所須票數：59061票</p>
<p>胡志偉名單　16365票　相當於　0.28席<br />
陶君行名單　28690票　相當於　0.49席<br />
陳鑑林名單　53472票　相當於　0.91席<br />
梁家傑名單　39274票　相當於　0.66席<br />
李華明名單　48124票　相當於　0.81席<br />
黃國健名單　50320票　相當於　0.85席</p>
<p>「正選」議員：陳鑑林、黃國健、李華明、梁家傑<br />
「後備」議員：陶君行、胡志偉</p>
<hr />
<p><strong>香港島選區@2012制</strong><br />
2008 年選區議席數：6　每席所須票數：52238票</p>
<p>林翠蓮名單　02166票　相當於　0.04　席<br />
何秀蘭名單　30887票　相當於　0.59　席<br />
甘乃威名單　39808票　相當於　0.76　席<br />
曾健成名單　10202票　相當於　0.20　席<br />
曾鈺成名單　60417票　相當於　1.16　席<br />
蕭敏華名單　01798票　相當於　0.03　席<br />
勞永樂名單　20523票　相當於　0.39　席<br />
陳淑莊名單　82600票　相當於　1.58　席<br />
葉　劉名單　61073票　相當於　1.17　席<br />
黎志強名單　03955票　相當於　0.08　席</p>
<p>「正選」議員：陳淑莊、葉劉淑儀、曾鈺成、甘乃威、何秀蘭、余若薇*<br />
「後備」議員：勞永樂、曾健成、史泰祖+、蔡素玉-、黎志強、林翠蓮、蕭敏華</p>
<p>*陳淑莊名單排名第二<br />
+葉劉淑儀名單排名第二<br />
-曾鈺成名單排名第二</p></blockquote>
<p>新制下政府並無取消大選、或者更改大選隔間，因此法理上符合第六十九條要求。制度上，「後備」名單都係選舉產物；當正選出缺後由後備接替，仍可算作按選舉結果產生，估計亦應該符合六十八條規定。參考陳裕南案，敗部復活制實際上難以因為票值不等而裁定違憲。</p>
<p>況且，任何選舉制度都總有部分選民授權因屬意侯選人無法當選而沒有國會代表。是故，法理上筆者並不認為票值不等係違憲理由。</p>
<p>[1]第七十條容許特首提早解散立法會重選<br />
[2]第六十九條有規定最終普選，呢度唔討論咩為之普選<br />
[3]陳裕南案（HCAL 32/2009）</p>
<p>em>原文載於二零一一年六月「香港利迷論壇」，唯因伺服器故障而不可考。</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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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北京那一夜</title>
		<link>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5</link>
		<comments>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4 Jun 2010 12:14:09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a Politic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5</guid>
		<description><![CDATA[無論學生工人多麼天真 即使有過甚麼的衝激行為 但對比起入擁有坦克有核彈的政府 也不過是雞毛蒜皮 一旦軍隊開槍、鎮壓民眾 要負責的就必然是共産黨政權 要追究的就必然是時任黨政軍官 且看事後廿一年 是共産黨用盡舉國之力 試圖抹去一切紀綠 試圖改寫大家經歷過的事情 熟是熟非，還再清楚不過嗎？ 今日我們所要求的 乃徹查六四真相 還死難者一個公道 雞蛋與石頭之間 人民與權力之間 我們永遠站在弱勢的一方]]></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無論學生工人多麼天真<br />
即使有過甚麼的衝激行為<br />
但對比起入擁有坦克有核彈的政府<br />
也不過是雞毛蒜皮</p>
<p>一旦軍隊開槍、鎮壓民眾<br />
要負責的就必然是共産黨政權<br />
要追究的就必然是時任黨政軍官</p>
<p>且看事後廿一年<br />
是共産黨用盡舉國之力<br />
試圖抹去一切紀綠<br />
試圖改寫大家經歷過的事情<br />
熟是熟非，還再清楚不過嗎？</p>
<p>今日我們所要求的<br />
乃徹查六四真相<br />
還死難者一個公道</p>
<p>雞蛋與石頭之間<br />
人民與權力之間<br />
我們永遠站在弱勢的一方</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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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最好年代</title>
		<link>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2</link>
		<comments>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2 Jul 2008 15:50:59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ese Affair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2</guid>
		<description><![CDATA[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8230; A Tale of Two Cities Charles Dickens 越近八月八日，整個城市、整個國家的氣氛就越來越濃厚。建制機器上上下下，正全力建構一個大國掘起、歌舞昇平的形象。全球焦點，亦已移至這個盛會國度。 首都大派對，向來都是國家表現自己最出色的一面。尤其對於專制政府，從來都是個難得機會去展現自己的權力。 偏偏，一將功成萬骨枯。專制政府搞一次派對、所花掉的一分一毫，正正就是人民辛辛苦苦找回來的血汗；而無論人民多艱困都好，極權政府卻毫無關心。滿街上訪、滿街矛盾，只管壓下去就了事。這樣的國情，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嗎？ 最上層的，試圖營造和諧氣氛；但由圖博、貴州，到現在的昆明，亦都把另一個面貌描繪出來。的確，這正正就是 Dickens 筆下的社會。搞派對、盼盛會的，就是一個最好的時間；要面對生活的，就是個最壞的年代。 而歷史一直都在記著，這樣的國度，與崩潰的距離實在太近。但同一時間，歷史都一樣寫著，這樣的故事往往如劇本般不斷的重演。 每一次，掌權的都幻想著自己會是例外；但，他們有一次猜得中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8230;</p>
<p align="right">A Tale of Two Cities<br />
Charles Dickens</p>
</blockquote>
<p>越近八月八日，整個城市、整個國家的氣氛就越來越濃厚。建制機器上上下下，正全力建構一個大國掘起、歌舞昇平的形象。全球焦點，亦已移至這個盛會國度。</p>
<p>首都大派對，向來都是國家表現自己最出色的一面。尤其對於專制政府，從來都是個難得機會去展現自己的權力。</p>
<p><span id="more-452"></span>偏偏，一將功成萬骨枯。專制政府搞一次派對、所花掉的一分一毫，正正就是人民辛辛苦苦找回來的血汗；而無論人民多艱困都好，極權政府卻毫無關心。滿街上訪、滿街矛盾，只管壓下去就了事。這樣的國情，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嗎？</p>
<p>最上層的，試圖營造和諧氣氛；但由圖博、貴州，到現在的昆明，亦都把另一個面貌描繪出來。的確，這正正就是 Dickens 筆下的社會。搞派對、盼盛會的，就是一個最好的時間；要面對生活的，就是個最壞的年代。</p>
<p>而歷史一直都在記著，這樣的國度，與崩潰的距離實在太近。但同一時間，歷史都一樣寫著，這樣的故事往往如劇本般不斷的重演。</p>
<p>每一次，掌權的都幻想著自己會是例外；但，他們有一次猜得中嗎？</p>
<p><code></code></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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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奧運政治化？在中國！</title>
		<link>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1</link>
		<comments>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1 Jul 2008 16:02:11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a Politics]]></category>
		<category><![CDATA[International Affair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1</guid>
		<description><![CDATA[一個剛剛被國際奧委會警告的政府，轉個頭鸚鵡學舌走去指責法國總統，這個場景實在太有趣了。 法國總統 Sarkozy 只不過說出席奧運與否視乎中國大陸與圖博流亡政府會談結果，北京外交部就馬上跳出來指責 Sarkozy 把奧運政治化，真夠搞笑。 政客出席奧運會的開幕儀式，與一般的外交訪問本質上無異。這樣一來，其運作邏輯就不會與其他訪問有所不同，亦即是出席與否、和訪問與否一樣，都會視乎對方最近的政治行為是否與政客自己－或者其政黨－的政治信念有所違背。只要有大不同，無論奧運政治化與否，都不會影響拒絕出席的決定。 也就是，北京其實是在指責外國政客在用政治邏輯思考政治行為。這種指責，已經夠無稽。而如果以為一個政府這樣高嗌「反對奧運政治化」，就會自動實踐的話，那麼國際奧委會的警告就已經刺破這個「神話」。 別人都只不過是考慮出席，這邊廂大陸自己的圖博官員卻在火炬儀式大放統一厥詞。統一與獨立，本質上都是一樣：政治理念。而這樣的做法，才是真真正正的把奧運政治化。這樣做法，有甚麼理由不被國際奧委會警告？ 剃人頭者、人亦剃之，原來叫得最大聲的，才是政治化得最厲害的人。這樣的人再繼續去指責別人，還不好笑嚒？]]></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一個剛剛被國際奧委會警告的政府，轉個頭鸚鵡學舌走去指責法國總統，這個場景實在太有趣了。</p>
<p>法國總統 Sarkozy 只不過說出席奧運與否視乎中國大陸與圖博流亡政府會談結果，北京外交部就馬上跳出來指責 Sarkozy 把奧運政治化，真夠搞笑。</p>
<p><span id="more-451"></span>政客出席奧運會的開幕儀式，與一般的外交訪問本質上無異。這樣一來，其運作邏輯就不會與其他訪問有所不同，亦即是出席與否、和訪問與否一樣，都會視乎對方最近的政治行為是否與政客自己－或者其政黨－的政治信念有所違背。只要有大不同，無論奧運政治化與否，都不會影響拒絕出席的決定。</p>
<p>也就是，北京其實是在指責外國政客在用政治邏輯思考政治行為。這種指責，已經夠無稽。而如果以為一個政府這樣高嗌「反對奧運政治化」，就會自動實踐的話，那麼國際奧委會的警告就已經刺破這個「神話」。</p>
<p>別人都只不過是考慮出席，這邊廂大陸自己的圖博官員卻在火炬儀式大放統一厥詞。統一與獨立，本質上都是一樣：政治理念。而這樣的做法，才是真真正正的把奧運政治化。這樣做法，有甚麼理由不被國際奧委會警告？</p>
<p>剃人頭者、人亦剃之，原來叫得最大聲的，才是政治化得最厲害的人。這樣的人再繼續去指責別人，還不好笑嚒？</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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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拜託，不懂就不要寫</title>
		<link>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0</link>
		<comments>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5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2 Jun 2008 18:36:27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Football]]></category>
		<category><![CDATA[Hong Kong Affair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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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星期日本來是最少新聞可評的一日；偏偏，香港一些報紙嫌太悶，就在社評裡亂寫一通。 這次所要說的，就是今日星島日報的社評。:&#8221;今年歐國盃怕「神話」再現(星島日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社評 A04)&#8221;: 他們似乎想不出政經有甚麼可寫，就希望從歐洲國家盃中撈一筆；但這樣一寫，反倒把他們知識貧乏表露無遺。 作者首先就完全不知道英格蘭的實力到底如何。英格蘭在歐洲戰場根本就只是一支一線尾二線頭的球隊，換上俄羅斯本質上就不會影響歐國盃的賣座力；如果真的失色不少，這位作者也不會如此抽水罷？ 而且，作者身為報紙社評主筆，沒有理由對最多香港人支持英格蘭的深層文化意義一無所知。反而，作者卻走去說英格蘭有進攻型風格？這未免實在太好笑了！ 更加沒有道理的事，就是說支持英格蘭的球迷會轉移感情支持 Cristiano Ronald 的葡萄牙！無疑，支持英格蘭的多數都會看英超；但看英超的人為甚麼一定要支持 Manchester？香港就有為數不少於 Manchester 的 Liverpool 支持者，請作者試試去問他們會否支持 Cristiano Ronald？筆者敢寫包單十個有九個半都只會咒罵不會支持！ 至於球賽沉悶不沉悶，已經變是一老生常談的問題。沒有悅目足球又如何？把足球僅僅看成入球的人，未免太過膚淺了。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無事可寫，拜託寧願不寫也不要找些自己不懂的來寫，尤其找些自己不懂又偏偏很多人都懂的，這只會製造無數笑話。 而這樣的垃圾也能夠出版，也說明著，香港傳媒的水平也是這麼垃圾。]]></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星期日本來是最少新聞可評的一日；偏偏，香港一些報紙嫌太悶，就在社評裡亂寫一通。</p>
<p>這次所要說的，就是今日星島日報的社評。:&#8221;今年歐國盃怕「神話」再現(星島日報，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社評 A04)&#8221;: 他們似乎想不出政經有甚麼可寫，就希望從歐洲國家盃中撈一筆；但這樣一寫，反倒把他們知識貧乏表露無遺。</p>
<p><span id="more-450"></span>作者首先就完全不知道英格蘭的實力到底如何。英格蘭在歐洲戰場根本就只是一支一線尾二線頭的球隊，換上俄羅斯本質上就不會影響歐國盃的賣座力；如果真的失色不少，這位作者也不會如此抽水罷？</p>
<p>而且，作者身為報紙社評主筆，沒有理由對最多香港人支持英格蘭的深層文化意義一無所知。反而，作者卻走去說英格蘭有進攻型風格？這未免實在太好笑了！</p>
<p>更加沒有道理的事，就是說支持英格蘭的球迷會轉移感情支持 Cristiano Ronald 的葡萄牙！無疑，支持英格蘭的多數都會看英超；但看英超的人為甚麼一定要支持 Manchester？香港就有為數不少於 Manchester 的 Liverpool 支持者，請作者試試去問他們會否支持 Cristiano Ronald？筆者敢寫包單十個有九個半都只會咒罵不會支持！</p>
<p>至於球賽沉悶不沉悶，已經變是一老生常談的問題。沒有悅目足球又如何？把足球僅僅看成入球的人，未免太過膚淺了。</p>
<p>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無事可寫，拜託寧願不寫也不要找些自己不懂的來寫，尤其找些自己不懂又偏偏很多人都懂的，這只會製造無數笑話。</p>
<p>而這樣的垃圾也能夠出版，也說明著，香港傳媒的水平也是這麼垃圾。<!--{NETBLOG_EXPORT} bWV0YXtwcm9kdWN0Ok5ldGJsb2dFeHBvcnQgdmVyc2lvbjoxLjUgaG9zdDpXUCBhdDoxMzA5MjMyMzQ3IGNvdW50OjAtMC0wIGZvb3RwcmludDp9IGRhdGF7fS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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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優質政治在臺灣</title>
		<link>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49</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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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6:47:31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International Affairs]]></category>
		<category><![CDATA[Taiwan Politic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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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很多人都以臺灣的經濟來作民主的反例，但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在政治水平方面，臺灣已經遠超其他甚麼掘起大國或者國際城市。 大陸外交部那把沉悶的「神聖領土」的聲音言猶在耳，但只要細心查看他們的行動紀錄：他們不單從來沒有派任何級別的船隻開赴尖閣諸島，而且還要把該國國內的保島人士扣留。但看看臺灣他們民間的保島船隻，卻受到政府巡邏艦所保護，這是對岸政府一直以來都不敢做的事！誰是真正巨人、誰是行動侏儒，高下立見。 儘管保島人士未能登陸尖閣諸島，但至少都迫得日方道歉賠償，亦是對岸的「大國」從來都做不到事；這才國際政治舞臺高手過招才可以出現的結果。老是說求同存異？很好，就是要你的同、存我的異！ 就算不看國際的層面，在本土政治層面都比你好。這邊領了英國水蓋的爵士口口聲聲說政府人員不分國際，那邊臺灣的駐日代表馬上就被摑一巴－本國政府人員只不過擁有外國居留權而矣。本國政府官員擁有外國居留權－甚至國籍，其實就是對本國投下不信任票！ 政治本身就是可以玩得很高層次，但要達到那個高度，不是開多幾十個局長位置就可以辦得到。人家臺灣不必說甚麼培訓、只要開放政治制度、有民主自由，政治人才自自然然就會彈出來！這是可是那批死抱專政的人永遠都做不到的事。 想看高質政治，不必走遠，臺灣本身就是一個例子。]]></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很多人都以臺灣的經濟來作民主的反例，但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在政治水平方面，臺灣已經遠超其他甚麼掘起大國或者國際城市。</p>
<p>大陸外交部那把沉悶的「神聖領土」的聲音言猶在耳，但只要細心查看他們的行動紀錄：他們不單從來沒有派任何級別的船隻開赴尖閣諸島，而且還要把該國國內的保島人士扣留。但看看臺灣他們民間的保島船隻，卻受到政府巡邏艦所保護，這是對岸政府一直以來都不敢做的事！誰是真正巨人、誰是行動侏儒，高下立見。</p>
<p><span id="more-449"></span>儘管保島人士未能登陸尖閣諸島，但至少都迫得日方道歉賠償，亦是對岸的「大國」從來都做不到事；這才國際政治舞臺高手過招才可以出現的結果。老是說求同存異？很好，就是要你的同、存我的異！</p>
<p>就算不看國際的層面，在本土政治層面都比你好。這邊領了英國水蓋的爵士口口聲聲說政府人員不分國際，那邊臺灣的駐日代表馬上就被摑一巴－本國政府人員只不過擁有外國居留權而矣。本國政府官員擁有外國居留權－甚至國籍，其實就是對本國投下不信任票！</p>
<p>政治本身就是可以玩得很高層次，但要達到那個高度，不是開多幾十個局長位置就可以辦得到。人家臺灣不必說甚麼培訓、只要開放政治制度、有民主自由，政治人才自自然然就會彈出來！這是可是那批死抱專政的人永遠都做不到的事。</p>
<p>想看高質政治，不必走遠，臺灣本身就是一個例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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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那一個晚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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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4 Jun 2008 15:53:45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China Politic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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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不知不覺得，又到了這個約定的日子。 往事不堪回首，但卻教人未敢忘記。 不必多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不知不覺得，又到了這個約定的日子。</p>
<p>往事不堪回首，但卻教人未敢忘記。</p>
<p>不必多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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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侮辱」又來了</title>
		<link>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46</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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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2 Jun 2008 16:02:32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Anti-Nationalism]]></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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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李柱銘當日的「Press for」，在八個多月之後原來只是一件小事。對著一個心靈脆弱的民族，實在沒有必要花時間理會他們任何辱國之說。 又是他們的領袖在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偏偏，這個民族往往就要求別人對自己有無限的愛、否則就必定是荒謬的恨。連自己所「尊敬」的領袖所說的沒能記住，這個民族的面皮卻厚得去高呼愛國。 巴黎聖火、Jack Cafferty、陳巧文、到最近的 Sharon Stone，都一一的印證著這個所謂大國的心靈感情如何地容易受傷。斷章取義、不看上文下理已經不在話下；這個民族感情弱得甚至去扭曲別人說話來控訴別人辱國。 偏偏，這個民族又是最喜歡在別人出事時幸災樂禍；偏偏，這個民族又是最渴望來生不做本族人。這樣的民族，值得別人看得起嗎？值得別人認真看待嗎？值得別人的尊重嗎？ 極度自大與極度自悲，往往只是一線之差。這個容易受傷的民族，又是國際舞台上說大國掘起說得最大聲的民族。 但，一個大國的心靈又會這樣弱不禁風的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李柱銘當日的「Press for」，在八個多月之後原來只是一件小事。對著一個心靈脆弱的民族，實在沒有必要花時間理會他們任何辱國之說。</p>
<p>又是他們的領袖在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偏偏，這個民族往往就要求別人對自己有無限的愛、否則就必定是荒謬的恨。連自己所「尊敬」的領袖所說的沒能記住，這個民族的面皮卻厚得去高呼愛國。</p>
<p><span id="more-446"></span>巴黎聖火、Jack Cafferty、陳巧文、到最近的 Sharon Stone，都一一的印證著這個所謂大國的心靈感情如何地容易受傷。斷章取義、不看上文下理已經不在話下；這個民族感情弱得甚至去扭曲別人說話來控訴別人辱國。</p>
<p>偏偏，這個民族又是最喜歡在別人出事時幸災樂禍；偏偏，這個民族又是最渴望來生不做本族人。這樣的民族，值得別人看得起嗎？值得別人認真看待嗎？值得別人的尊重嗎？</p>
<p>極度自大與極度自悲，往往只是一線之差。這個容易受傷的民族，又是國際舞台上說大國掘起說得最大聲的民族。</p>
<p>但，一個大國的心靈又會這樣弱不禁風的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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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外籍華裔副局長」</title>
		<link>http://www.charlielok.net/blog/?p=44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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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4 May 2008 17:49:31 +0000</pubDate>
		<dc:creator>charlie</dc:creator>
				<category><![CDATA[Anti-Nationalism]]></category>
		<category><![CDATA[Hong Kong Politic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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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既然持有外國護照的人都可以被政治委任做副局長、更有不少親中人士幫忙護航的時候，那麼，香港還有人可以被指責為「漢奸」嗎？ 擁有外國護照，先決條件就是要入籍；入籍的時候往往都需要當時人宣誓效忠。而這次涉及的國家是加拿大，誓詞當中就有要求當事人效忠加拿大女王亦即英女王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 :&#8221;Oath of citizenship(Wikipedia)&#8221;:http://en.wikipedia.org/wiki/Oath_of_citizenship#Canada 。效忠的既然是英女王，那麼當然要以英帝國－至少都要加拿大－利益為先。 蘇錦梁作為特區政府候任政治任命副局長，政治上他是要捍衛特區利益。他亦同時作為加拿大公民，利益衝突本身就在所難免。當他不發假誓的話，那麼他就無可避免會有決定直接與香港利益對著幹。 之但是，如今已經有林局長以及曾鈺成不要求他放棄加國公民身份，就等於默許蘇準副局可以自己政府對著幹－亦即時賣港。而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賣港就即是賣國：亦即是漢奸。但既然這樣做被親中支持，又暗示著這種行為並非「漢奸」。 當一個可以出賣香港利益的人可以當官，那麼批評一下中國、甚至支持藏獨疆獨臺獨等沒有權力賣國的，又何德何能被稱之為漢奸？ 或者，這是港府的曲線，告訴大家別對國家太認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既然持有外國護照的人都可以被政治委任做副局長、更有不少親中人士幫忙護航的時候，那麼，香港還有人可以被指責為「漢奸」嗎？</p>
<p>擁有外國護照，先決條件就是要入籍；入籍的時候往往都需要當時人宣誓效忠。而這次涉及的國家是加拿大，誓詞當中就有要求當事人效忠加拿大女王亦即英女王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 :&#8221;Oath of citizenship(Wikipedia)&#8221;:http://en.wikipedia.org/wiki/Oath_of_citizenship#Canada 。效忠的既然是英女王，那麼當然要以英帝國－至少都要加拿大－利益為先。</p>
<p><span id="more-445"></span>蘇錦梁作為特區政府候任政治任命副局長，政治上他是要捍衛特區利益。他亦同時作為加拿大公民，利益衝突本身就在所難免。當他不發假誓的話，那麼他就無可避免會有決定直接與香港利益對著幹。</p>
<p>之但是，如今已經有林局長以及曾鈺成不要求他放棄加國公民身份，就等於默許蘇準副局可以自己政府對著幹－亦即時賣港。而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賣港就即是賣國：亦即是漢奸。但既然這樣做被親中支持，又暗示著這種行為並非「漢奸」。</p>
<p>當一個可以出賣香港利益的人可以當官，那麼批評一下中國、甚至支持藏獨疆獨臺獨等沒有權力賣國的，又何德何能被稱之為漢奸？</p>
<p>或者，這是港府的曲線，告訴大家別對國家太認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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