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韓農示威,原以為香港人都學懂了正常群眾運動的邏輯。但時至今日,看看香港人如何針對中大學生會,就知道香港人的示威水平仍舊停留在集體大散步、亳無寸進。
之所以需要示威抗議,目的就要表達對政策的不滿之餘,亦都要讓當權以致大眾都接受到信息甚至有深層反應。當行動不獲理睬,衝突規模都會自自然然升級。
在正常的民主社會,這種衝突的升級一般都會獲得群眾理解。即使嚴重如恐怖襲擊,一樣有為數不少的知識分子一邊譴責一邊探究深層原因。
對恐怖襲擊都尚且如此,更何況一般示威所造成的不便呢?在一場權力不平衡的對決之下,無權的一方往往就是要挑戰強權所制定的遊戲規則。叫他們要尊重遊戲規則,就等於叫他們不要示威。
所謂的尊重,就先得要在地位對等、甚至比對方高的情況才能夠說。要弱的一方尊重強權,亦等同叫他們安於現狀-但這是那門子的自由?
當香港人繼續堅持示威抗議要守秩序以及極度和平之時,就注定香港人所謂引以自豪的示威,其實毫無意義。每一年的遊行都行得像散步,又怎會不淪為人數之爭?
當香港人繼續拒絕挑戰既定的遊戲規則、不願意為自己信念去抗爭,甚至阻止、讉責那些走多一步的人,筆者就不得不相信民建聯的說法:香港人未準備好普選。所謂未準備好,就是那種小農DNA仍然植根在社會之中。
弱者以抗爭行動讓公眾知道他們想說甚麼,通常是強者長期的壓迫迫出來的,但反智的香港人永遠只會看到眼前的「硬暴力」,卻從來想不到「硬暴力」的由來正正是由另一方的「軟暴力」,不知不覺間成了「軟暴力」的幫凶打手
香港人很過癮的。
刁民那邊有人批評,個個都咁辛苦,只有老師上街嘈。
好像你自動放棄左嘈既權利,我就唔應該去嘈。
點解唔諗下,就係因為你地個個都唔嘈,所以班老闆先奉旨駛死你地﹖
看到閣下06年的一個entry – “British, may you come back?”,覺得你可能對這個討論區有興趣:www.BritishHONGK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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